報告名稱 |
邢臺旭陽化工有限公司2×4萬噸/年苯酐項目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 |
報告編號 |
MHZP-[2015]第156號 |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名稱 |
邢臺旭陽化工有限公司 |
地理位置 |
河北省邢臺縣旭陽經濟開發區 |
評價人員 |
項目負責人 |
張鳳國 |
建設單位聯系人 |
董素文 |
報告編制人 |
王洪亮、魏麗花 |
評價組成員 |
戚景斌、周麗麗 |
現場調查人員 |
王洪亮、張鳳國、魏麗花、戚景斌、
周麗麗 |
時間 |
2015年11月 |
采樣人員 |
劉燕敏、陳英格、甄德勝、王洪亮
魏麗花、段麗紅 |
時間 |
2015年11月 |
檢測人員 |
王曉紅、郭紅麗、任春霞、李淑婷 |
時間 |
2015年11月 |
項目簡介 |
邢臺旭陽化工有限公司位于河北省邢臺縣旭陽經濟開發區內。廠區占地面積為53060.48㎡。公司注冊資金10000萬元,法人代表楊雪崗,該公司主要從事苯酐的生產和銷售。年生產苯酐6.337萬噸。 |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
本建設項目的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為:
化學有害因素:萘、鄰苯二甲酸酐、氨、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氫氧化鉀;
物理因素:噪聲、高溫。
本次應檢測職業病危害因素8種,實檢測8種。分別為:(1)化學物質:一氧化碳4個作業點、萘7個作業點、氨2個作業點、二氧化硫4個作業點、氫氧化鉀2個作業點、二甲苯7個作業點、鄰苯二甲酸酐19個作業點;(2)物理因素:噪聲20個作業點。
其中:一線氧化工、二線氧化工8小時噪聲等效聲級不符合GBZ2.2-2007《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規定。其余結果均符合GBZ2.1-2007《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GBZ2.2-2007《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規定。
照度:2個作業點。結果符合GB 50034-2013《建筑照明設計標準》規定。 |
評價結論與建議 |
結論:
該項目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能滿足國家和地方對職業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規、標準的要求,具備了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驗收的條件。在正常生產情況下能達到職業健康安全生產的基本條件,職業危害防治現狀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行業規范與標準的要求。 |
建議:
職業衛生管理方面補充措施建議
(1)應依據《河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職業衛生檔案>和<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管理要求的通知》冀安監管職健【2013】52號要求,完善職業衛生檔案及勞動者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2)應依據《工作場所職業健康危害警示標識》( GB158-200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告知與警示標識管理規范的通知》(安監總廳安健〔2014〕111號)要求,在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入口或作業場所、粉塵作業場所的顯著位置設置相應的警示標識。
(3)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及《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告知與警示標識管理規范的通知》(安監總廳安健〔2014〕111號)規定在生產區醒目位置設置公告欄,公布有關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
職業病危害防護補充措施建議
應當確保防塵、防毒、防噪聲設施,應急救援設施,可燃、有毒氣體濃度報警儀及通訊報警裝置處于正常使用狀態,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運行。建設項目單位應當對前款所列設施進行經常性地維護、檢修、定期檢測其性能和效果,確保其處于良好運行狀態。
個體防護用品補充措施建議
(1)用人單位采購、發放和使用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和安全鑒定證。
(2)該項目應當對職業危害防護用品進行經常性的維護、保養,確保防護用品有效。不得使用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已經失效的職業危害防護用品。
(3)嚴格作業人員佩戴勞保。
職業健康監護管理建議
每年委托由省衛生行政部門批準,具備職業健康檢查資質的醫療衛生機構對職工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并且要建立個人健康檔案,以便早期發現、早期治療各種職業。粚悸殬I禁忌癥的工人,要及時調換工作崗位。 |
專家組評審意見 |
《邢臺旭陽化工有限公司2×4萬噸/年苯酐項目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專家評審意見
邢臺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于2016年元月10日在邢臺旭陽化工有限公司會議室組織有關專家(袁福建:邢臺惠特燃氣技術咨詢公司,范勝華:邢礦集團金牛鉀堿分公司,韓宏:邢臺市專利中心)對《邢臺旭陽化工有限公司2×4萬噸/年苯酐項目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以下簡稱《報告》)進行了評審。邢臺旭陽化工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李現芳、經理董素文、經理助理高峰等有關同志參加了會議,技術服務機構河北名華職業危害檢測有限公司總經理張少華、副總經理梁永勝、技術人員張鳳國、周麗麗參加了會議。
專家組聽取了邢臺旭陽化工有限公司對項目的概況介紹及河北名華職業危害檢測有限公司對《報告》的匯報,通過討論形成如下評審意見:
1.建設項目概況清晰,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場所、工藝設備、原輔材料等描述基本完整、準確;
2.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執行情況分析全面;
3.職業病防護設施運行情況分析清晰;
4.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分析基本正確;
5.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基本符合法律、法規和標準要求;
6.職業病危害因素對勞動者健康危害程度分析正確;
7.職業衛生管理機構設置和管理人員配置合理;
8.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基本滿足相關要求并得到落實;
9.職業健康監護基本落實;
10.事故預防和應急措施具備針對性、可行性、可滿足要求;
11.正常生產后建設項目職業病防治效果預期分析正確;
12.對策措施和建議實用、合理、可行;
13.評價結論正確。
專家組組長:范勝華
專家組成員:韓宏、袁福建
2016年1月10日 |
審批部門 |
河北省邢臺縣安監局 |
審批時間 |
2016年4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