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名稱 |
邢臺市跨世紀科技有限公司
南和分公司
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報告 |
報告編號 |
MHZP-[2016]第005號 |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名稱 |
邢臺市跨世紀科技有限公司南和分公司 |
地理位置 |
南和縣城西工業園區三河北路西側8號 |
評價人員 |
項目負責人 |
魏麗花 |
建設單位聯系人 |
張瑞芹 |
報告編制人 |
張明海、戚景斌 |
評價組成員 |
張秋季 |
項目簡介 |
邢臺市跨世紀科技有限公司南和分公司位于南和縣城西工業園區三河北路西側8號,成立于2014年1月10日,法人:張瑞芹,企業性質為有限責任公司分公司,隸屬南和縣管轄。該公司原輔材料為:鋼板、木材、可膨脹珍珠巖板、防火鎖、硅酸鈉、防火膠、粘膠等,主導產品鋼質防火門和木質防火門,設計經濟規模為年產1萬樘防火門系列產品(鋼質防火門7000樘;木質防火門3000樘)。現時經濟規模:年產6500樘防火門系列產品(鋼質防火門4500樘;木質防火門2000樘),全年作業天數240天,達到設計最大能力的比例為65%。 |
建設單位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 |
木粉塵、珍珠巖粉塵、其他粉塵、電焊煙塵、砂輪磨塵、苯、甲苯、二甲苯、甲醛、二氧化碳、二氧化氮、噪聲、紫外輻射。 |
評價結論 |
依據國家有關職業衛生的法律、法規、技術規范、標準的相關要求,項目組對該公司總體布局及設備布局、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個人職業病防護用品、輔助用室、應急救援設施、建筑衛生學、職業衛生管理等進行分析評價,該公司存在11項不符合項 ,針對不符合項提出了控制職業病危害的整改建議或要求,并與公司交換了意見,共同制定了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邢臺市跨世紀科技有限公司南和分公司對我公司提出的不符合項積極的進行了整改,并于 2016 年 12 月1日反饋了現場整改情況,經項目組核實確認。 |
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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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分項結論中存在的問題,對該公司職業病防治日常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建議:
木框下料工、膠合工、門扇下料工、門框單面木工崗位噪聲強度超過國家衛生標準。作業時必須采取有效的個人防護措施,佩戴耳塞或耳罩。
(2)按照國家規定,建立職業衛生檔案和職業健康監護檔案。每年委托由省衛生行政部門批準,具備職業健康檢查資質的醫療衛生機構對所有接觸職業危害因素的職工進行職業健康檢查;以便早期發現、早期治療各種職業;對患職業禁忌證的工人,要及時調換工作崗位;對需要進行復檢的人員進行復查。同時應按國家有關職業衛生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工作場所中的有害因素進行檢測。
(3)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應當設置公告欄,公布本單位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等內容。
在產生粉塵的作業場設置“注意防塵”警告標識和“戴防塵口罩”指令標識。在產生噪聲的作業場所,設置“噪聲有害”“戴護耳器”警示標識。
能引起職業性灼傷或腐蝕的化學品工作場所,設置“當心腐蝕”、“腐蝕性”、“當心灼傷”、“穿防護服”、“戴防護手套”、“穿防護鞋”、“戴防護眼鏡”等警示標識;
在存在“致癌”有害物質的木質防火門車間,還應當在其醒目位置設置職業病危害告知卡,告知卡應當標明職業病危害因素名稱、理化特性、健康危害、接觸限值、防護措施、應急處理及急救電話、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及檢測時間等。
(4)調整和改善勞動制度,減少職工作業時間,使其工作制度符合每天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4小時國家規定要求。
(5)對除塵器等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用人單位應當進行經常性的維護、檢修,定期檢測其性能和效果,確保其處于正常狀態,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6)在使用硅酸鈉的木材阻燃處理崗位可能發生化學灼傷,應當設置沖淋、洗眼設施。
(7)公司主要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應接受職業衛生培訓,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職業衛生知識和管理能力。
(8)該公司應每三年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應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對于新建、改建、擴建、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嚴格按照規定履行職業衛生“三同時”手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