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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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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云山化工集團有限公司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報告 |
發布者: 發布時間:2017-04-06 閱讀:49次 |
報告名稱 |
河北云山化工集團有限公司
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報告 |
報告編號 |
MHZP-[2016]第097號 |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名稱 |
河北云山化工集團有限公司 |
地理位置 |
邢臺縣宋家莊 |
評價人員 |
項目負責人 |
張學偉 |
建設單位聯系人 |
王銀魁 |
報告編制人 |
戚景斌、魏麗花 |
評價組成員 |
王洪亮、張秋季 |
項目簡介 |
河北云山化工集團有限公司是國家工業和信息部民爆器材定點生產企業,企業性質為:有限責任公司,行業類型為炸藥、火工產品制造業2671。該公司位于邢臺縣宋家莊,始建于1965年4月,1994年6月改制,固定資產35000萬元人民幣,法定代表人為:王銀魁。河北云山化工集團有限公司于1994年改制后正式投入生產以來,主要原輔材料為:硝酸銨、太安、硝酸鈉、木粉,主導產品膨化硝銨炸藥、乳化炸藥、工業導爆索,設計經濟規模為:年產膨化硝銨炸藥15000噸、年產乳化炸藥12000噸、年產工業導爆索500萬米。現時經濟規模:年生產膨化硝銨炸藥15000噸,乳化炸藥12000噸,工業導爆索500萬米。全年作業天數250天。達到了設計能力的100%。 |
建設單位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 |
噪聲、工頻電磁場、紫外輻射、一氧化碳、高溫、氨、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二氧化錳、木粉塵、電焊煙塵、煤塵、其他粉塵 |
評價結論 |
依據國家有關職業衛生的法律、法規、技術規范、標準的相關要求,項目組對該公司總體布局及設備布局、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個人職業病防護用品、輔助用室、應急救援設施、建筑衛生學、職業衛生管理等進行分析評價,該公司存在5項不符合項 ,針對不符合項提出了控制職業病危害的整改建議或要求,并與公司交換了意見,共同制定了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河北云山化工集團有限公司對提出的不符合項積極的進行了整改,并于 2016 年 8月 30 日反饋了現場整改情況,經項目組核實確認。
職業病危害現狀分項結論表
項目 |
判斷 |
存在問題簡要說明 |
1.總體布局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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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設備布局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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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筑衛生學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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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職業病危害因素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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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職業病防護設施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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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應急救援設施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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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職業健康監護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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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個人防護用品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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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輔助用室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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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職業衛生管理機構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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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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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職業病危害告知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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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職業衛生培訓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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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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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既往職業衛生評價建議落實情況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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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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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分項結論中存在的問題,對該公司職業病防治日常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建議:
(1)該公司雖然對部分噪聲源進行了隔離,但工人在這些工房進行巡檢或作業時必須采取有效的個人防護措施,佩戴耳塞。
(2)進一步做好職工教育培訓工作,有計劃、有組織地進行職業衛生知識培訓,如氨的毒性、健康危害、規章制度、防護措施等。
(3)按照國家規定,建立完整的職業衛生檔案。每年委托由省衛生行政部門批準,具備職業健康檢查資質的醫療衛生機構對職工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并且要建立個人健康檔案,以便早期發現、早期治療各種職業;對患職業禁忌癥的工人,要及時調換工作崗位。同時應按國家有關職業衛生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工作場所中的有害因素進行日常監測,建立完整的職業衛生檔案(檔案包括有害因素的種類、分布、性質、預防對策和防護、衛生標準等)。
(4)做好烘干崗位以及各粉塵場所衛生管理,地面經常保持清潔濕潤,及時清理地面、墻壁及設備上的浮塵,減少二次揚塵帶來的危害。
(5)加強設備和管道的密閉,減少有毒有害氣體的泄漏與污染。同時應對各操作室、值班室等工作場所加強空氣凈化和通風換氣,并且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加強個人防護,以減少作業人員接觸高濃度化學毒物的機會。
(6)該公司編制了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應急救援預案,并應定期進行應急演練,檢驗預案的科學性、有效性、提高企業事故應急救援能力。
(7)積極開展職業衛生的宣傳教育,普及職業衛生知識,提高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制定公司職業衛生培訓制度,職業衛生培訓應包括上崗前的職業衛生培訓和在崗期間的定期職業衛生培訓,并掌握相關的職業衛生知識、正確使用、維護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
(8)當用人單位因技術、工藝或原材料發生改變而引起職業病危害因素發生變化時,須按規定進行申報變更和評價。若遇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發生變更時,也須按時申報。
(9)企業應落實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監測和評價制度,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每三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并將結果告知作業人員。
(10)企業應定期檢查廠區范圍內的所有告知卡、警告標識和指令標識,如發現有破損、脫落、褪色和變形等不符合要求的情況時,應按照《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GBZ158-2003)相關規定進行修整更換。
(11)企業應定期對職業病防護設施進行檢查、維護,發現有損壞或其他原因導致不能正常工作的,應及時進行維修或更換。
(12)及時對2015年體檢中純音聽閾測試需要復查的24人,肺功能需要復查的1人進行復檢,需要調離崗位的進行崗位調離。
本次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只針對現有生產狀況,若因用人單位生產工藝、原輔材料等發生變化時,應重新進行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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