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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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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方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報告 |
發布者: 發布時間:2017-04-06 閱讀:104次 |
報告名稱 |
河北方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報告 |
報告編號 |
MHZP-[2016]第115號 |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名稱 |
河北方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地理位置 |
邢臺市新河縣工業園區 |
評價人員 |
項目負責人 |
張鳳國 |
建設單位聯系人 |
張輝 |
報告編制人 |
戚景斌、魏麗花 |
評價組成員 |
周麗麗 |
項目簡介 |
河北方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月,位于邢臺市新河縣工業園區,法人代表張輝。注冊資本600萬元人民幣,經營范圍為:生物技術研發;生產、銷售氨基酸產品以及氨基酸類衍生物和添加劑;醫藥中間體;貨物與技術進出口貿易。該公司于2015年12月正式投入生產,原輔材料為:皮膠、鹽酸、亞硝酸鈉、氨水、氫氧化鈉、活性炭、天然氣、壓縮空氣。主導產品L-羥基脯氨酸,設計經濟規模為L-羥基脯氨酸200t/年,現時經濟規模:L-羥基脯氨酸190t/年,全年作業天數300天,達到設計最大能力的比例為95%。 |
建設單位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 |
鹽酸、氫氧化鈉、氨、二氧化氮、氧化鈣、臭氧、硫化氫、活性炭粉塵、其他粉塵、噪聲 |
評價結論 |
職業病危害現狀分項結論表
項目 |
判斷 |
存在問題簡要說明 |
1.總體布局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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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設備布局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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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筑衛生學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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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職業病危害因素 |
2項不合格 |
①精制崗位噪聲超標②精致崗位其他粉塵超限倍數不合格 |
5.職業病防護設施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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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應急救援設施 |
1項不合格 |
應急救援設施未設置清晰的標識。 |
7.職業健康監護 |
1項不合格 |
未進行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 |
8.個人防護用品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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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輔助用室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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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職業衛生管理機構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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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
4項不合格 |
①職業衛生兩個檔案不完善;②職業衛生告知卡、警示標識不全面;③有毒物品使用現場未設置警示線;④未開展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監測。 |
12.職業病危害告知 |
1項不合格 |
該公司未設置公告欄公布有關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 |
13.職業衛生培訓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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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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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既往職業衛生評價建議落實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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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評價之前未進行過職業衛生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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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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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分項結論中存在的問題,對該公司職業病防治日常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建議:
(1)該其他粉塵超限倍數及噪聲強度超過國家衛生標準。因此生產過程中潛在的危險因素仍然存在,應進一步加強職業衛生管理,并完善職業病防護措施,防止職業病的發生。
(2)該公司雖然對部分噪聲源進行了隔離,但工人在這些工房進行巡檢或作業時必須采取有效的個人防護措施,佩戴耳塞或耳罩。
(3)夏季極端最高溫度42.2℃。存在反應釜、脫色釜、蒸汽管道等熱源,所以在夏季作業時必須采取綜合防暑降溫措施。
(4)進一步做好職工教育培訓工作,有計劃、有組織地進行職業衛生知識培訓,如氨的毒性、健康危害、規章制度、防護措施等。
(5)按照國家規定,建立完整的職業衛生檔案。每年委托由省衛生行政部門批準,具備職業健康檢查資質的醫療衛生機構對職工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并且要建立個人健康檔案,以便早期發現、早期治療各種職業。粚悸殬I禁忌癥的工人,要及時調換工作崗位。同時應按國家有關職業衛生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工作場所中的有害因素進行日常監測,建立完整的職業衛生檔案(檔案包括有害因素的種類、分布、性質、預防對策和防護、衛生標準等)。
(6)防塵
①加強對除塵設備和通風設施的維護管理,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轉。每年定期委托有相應檢測資質的職業衛生服務機構檢測粉塵濃度,發現超標,要采取措施。對現有防塵設備做好維護管理。②加強自我保護意識。加強工人防塵知識的安全教育和培訓,提高對粉塵危害和防治知識的認識和個人防護意識。工人在有粉塵危害的作業場所工作時,要按規定正確佩帶個人防塵用品。
(7) 防噪聲
對接觸高噪聲Laeq8h超過85dB的勞動者,應根據衛生部《工業企業職工聽力保護規范》(衛法監發[1999]第620號)的要求,制定聽力保護計劃。要求其作業時必須佩戴具有足夠聲衰減值的護耳器(如彈性耳塞或耳罩等),并按有關規定嚴格監督、檢查。
(8)防毒
①加強設備和管道的密閉,減少有毒氣體的泄漏與污染。并且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加強個人防護,以減少作業人員接觸高濃度化學毒物的機會。
②增加各接觸毒物崗位職工防毒口罩(面罩)的配備數量,保證每班工作人員有2套防護用品,并在巡檢時使用。
(9) 警示標識
在產生粉塵的作業場設置“注意防塵”警告標識和“戴防塵口罩”指令標識。在產生噪聲的作業場所,設置“噪聲有害”警告標識。
在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入口或作業場所的顯著位置,根據需要,設置“當心中毒”或者“當心有毒氣體”警示標識,“戴防毒面具”、“穿防護服”、“注意通風”等指令標識和“緊急出口”、“救援電話”等提示標識。根據《高毒物品目錄》,在使用高毒物品作業崗位醒目的位置設置《有毒物品作業崗位職業病危害告知卡》,《告知卡》應當載明產生職業中毒危害的種類、后果、預防以及應急救援措施等內容。在高毒物品作業場所設置紅色警示線,在一般有毒物品作業場所設置黃色警示線。警示線設在使用有毒作業場所外緣不少于30cm處。
(10)該公司應每三年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應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對于新建、改建、擴建、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嚴格按照規定履行職業衛生“三同時”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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