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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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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市東方紙業有限公司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報告 |
發布者: 發布時間:2017-04-06 閱讀:83次 |
報告名稱 |
沙河市東方紙業有限公司
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報告 |
報告編號 |
MHZP-[2016]第098號 |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名稱 |
沙河市東方紙業有限公司 |
地理位置 |
沙河市周莊村北 |
評價人員 |
項目負責人 |
周麗麗 |
建設單位聯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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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編制人 |
魏麗花、戚景斌 |
評價組成員 |
張秋季 |
項目簡介 |
沙河市東方紙業有限公司公司位于河北省沙河市,成立于1996年10月,注冊資金500萬元,企業性質為有限責任公司,隸屬沙河市管轄。該公司于1996年10月正式投入生產,原材料為廢舊紙箱,主導產品為紗管紙,設計能力為8萬噸,實際生產4萬噸。 |
建設單位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 |
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硫化氫、其他粉塵、煤塵、噪聲。 |
評價結論 |
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分項結論
項目 |
判斷 |
存在問題簡要說明 |
1.總體布局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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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設備布局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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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筑衛生學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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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職業病危害因素 |
基本符合 |
一、二車間復卷工接觸噪聲不符合國家接觸限值。 |
5.職業病防護設施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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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應急救援設施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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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職業健康監護 |
不符合 |
未進行上崗前、離崗時職業健康檢查,且無2016年職業健康檢查報告。 |
8.個人防護用品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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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輔助用室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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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職業衛生管理機構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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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
基本符合 |
未開展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監測。 |
12.職業病危害告知 |
不符合 |
未與職工簽署職業病危害告知書。 |
13.職業衛生培訓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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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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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既往職業衛生評價建議落實情況 |
基本符合 |
未落實第(6)條調整從業人員工作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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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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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分項結論中存在的問題,對該公司職業病防治日常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建議:
(1)一、二車間復卷機的噪聲強度超過國家衛生標準,因此生產過程中潛在的危險因素仍然存在,應進一步加強職業衛生管理,并要求其作業時必須佩戴耳塞,防止職業病的發生。
(2)調整工作制度縮短工作時間以便符合勞動法規定的每周工作不超過44小時的規定。
(3)完善職業健康檢查,包括上崗前、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根據《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l88-2014)確定在崗健康檢查周期:噪聲:a) 作業場所噪聲8h等效聲級≥85 dB,1年1次;b) 作業場所噪聲8h等效聲級≥80 dB,<85 dB,2年1次。煤塵:a) 生產性粉塵作業分級Ⅰ級,3年1次;生產性粉塵作業分級Ⅱ級及以上,2年1次;b) X射線胸片表現為觀察對象者健康檢查每年1次,連續觀察5年,若5年內不能確診為煤工塵肺患者,按a)執行;c) 煤工塵肺患者每1~2年檢查1次,或根據病情隨時檢查。有機粉塵:a) 勞動者在開始工作的第6~12個月之間應進行1次健康檢查;b) 生產性粉塵作業分級I級,4~5年1次;生產性粉塵作業分級Ⅱ級及以上,2~3年1次。一氧化碳和硫化氫健康檢查周期:3年。二氧化硫健康檢查周期:1年。高溫健康檢查周期:1年,應在每年高溫季節到來之前進行。
(4)加強工人防塵、防毒知識的安全教育和培訓,提高對粉塵和毒物危害的防治知識的認識和個人防護意識。工人在有粉塵和毒物危害的作業場所工作時,要按規定正確佩帶個人防塵和防毒用品。
(5)盡快開展實施由專人負責的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監測,每月至少應對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一次監測,并確保監測系統處于正常工作狀態。
(6)完善職業病告知制度,盡快與職工簽署職業病危害告知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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