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名稱 |
沙河市祥興發工藝玻璃有限公司
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報告 |
報告編號 |
MHZP-[2016]第112號 |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名稱 |
沙河市祥興發工藝玻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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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沙河市經濟開發區緯三路中段 |
評價人員 |
項目負責人 |
王洪亮 |
建設單位聯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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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編制人 |
魏麗花、戚景斌 |
評價組成員 |
張秋季 |
項目簡介 |
沙河市祥興發工藝玻璃有限公司位于河北省沙河市經濟開發區緯三路中段,占地面積18.3畝。該公司成立于2008年8月12日,注冊資金50萬元,企業性質為有限責任公司,隸屬沙河市。該公司主要產品是玻璃鍋蓋,原材料為玻璃。 |
建設單位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 |
二氧化氮、錳及其化合物、電焊煙塵、其他粉塵、噪聲、紫外輻射 |
評價結論 |
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分項結論
項目 |
判斷 |
存在問題簡要說明 |
1.總體布局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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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設備布局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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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筑衛生學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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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職業病危害因素 |
不符合 |
卷邊工、割圓工、鉆孔工、鋼化工、總檢工、開料工、點焊工、磨邊工、包邊工和沖雞目工接觸噪聲強度超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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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職業病防護設施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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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應急救援設施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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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職業健康監護 |
不符合 |
職業健康監護檔案中未填寫檢測結果。 |
8.個人防護用品 |
不符合 |
車間接觸噪聲的作業人員未佩戴耳塞。 |
9.輔助用室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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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職業衛生管理機構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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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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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職業病危害告知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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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職業衛生培訓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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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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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既往職業衛生評價建議落實情況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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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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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分項結論中存在的問題,對該公司職業病防治日常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建議:
(1)該公司噪聲強度普遍超過國家衛生標準。對接觸高噪聲的勞動者,應根制定聽力保護計劃。要求其作業時必須佩戴具有足夠聲衰減值的護耳器(如彈性耳塞或耳罩等),并按有關規定嚴格監督、檢查。
(2)按照國家規定,建立完整的職業衛生檔案和職業健康監護檔案。每年委托由省衛生行政部門批準,具備職業健康檢查資質的醫療衛生機構對職工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并且要建立個人健康檔案,以便早期發現、早期治療各種職業病;對患職業禁忌癥的工人,要及時調換工作崗位。同時應按國家有關職業衛生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工作場所中的有害因素進行日常監測。
(3)夏季極端最高溫度42.5℃。對于接觸高溫的崗位在夏季作業時必須采取綜合防暑降溫措施。
(4)調整從業人員工作制度,減少作業時間,或增加崗位作業人員人數進行輪休,使其符合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4小時工作制度;蚺c職工代表協商,對多出的工作時間按加班進行經濟補償。
(5)噪聲等效聲級超過80dB(A)的作業人員應進行監護,并均應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