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名稱 |
河北三廈廚具科技有限公司
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報告書 |
報告編號 |
MHZX2022-019 |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名稱 |
河北三廈廚具科技有限公司 |
地理位置 |
隆堯縣山口鎮三廈路6號 |
評價人員 |
項目負責人 |
楊淑霞 |
建設單位聯系人 |
劉朝陽 |
報告編制人 |
魏麗花、張學偉 |
評價組成員 |
魏麗花、張學偉 |
項目簡介 |
河北三廈廚具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2月10日,法人代表:韓光輝。邢臺三廈鑄鐵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上述兩個公司股權結構一致,根據公司上市發展需要,于2021年6月,將邢臺三廈鑄鐵有限公司并入河北三廈廚具科技有限公司。
河北三廈廚具科技有限公司共有三個住所,住所1位于河北省邢臺市隆堯縣山口鎮三廈路6號;住所2位于河北省邢臺市隆堯縣隆堯鎮滏陽街西側(與德仁路交叉口西行100米路南);住所3位于河北省邢臺市隆堯縣經濟開發區泜水街西側(與宣務路交叉口西行100米路北)。本報告評價內容為住所1:位于河北省邢臺市隆堯縣山口鎮三廈路6號的生產車間和公輔設施,以下簡稱該公司,該公司于2012年建成投產。
根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7),該公司屬于“金屬制品業”中的“金屬制廚房用器具制造”行業,行業分類代碼為C3381。
該公司原輔材料為:生鐵、廢鋼、硅鐵、錳鐵、石英砂、膨潤土、煤粉、硅砂、石英砂、釉料、有機硅耐高溫涂料、食用大豆油、油漆等;主要產品為鑄鐵炊具;生產規模為年產鑄鐵炊具7500噸,半成品鑄鐵炊具8000噸、三層鋼炊具100萬件。 |
建設單位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
化學有害因素:二氧化氮、二甲苯、乙苯、苯乙烯、錳及其化合物、一氧化碳、異丙醇、甲烷
粉塵:其他粉塵、電焊煙塵、砂輪磨塵、矽塵、膨潤土粉塵、煤塵、滑石粉塵、鑄造粉塵
物理因素:噪聲、紫外線、高溫 |
評價結論 |
職業病危害現狀分項結論
項目 |
判斷 |
存在問題簡要說明 |
1.總體布局 |
符合 |
—— |
2.設備布局 |
符合 |
—— |
3.建筑衛生學 |
符合 |
|
4.職業病危害因素 |
不符合 |
噪聲、矽塵檢測數據部分崗位超標 |
5.職業病防護設施 |
符合 |
—— |
6.應急救援設施 |
符合 |
—— |
7.職業健康監護 |
不符合 |
體檢人數不足,體檢項目不全 |
8.個人防護用品 |
符合 |
—— |
9.輔助用室 |
基本符合 |
男浴室噴頭數量不足 |
10.職業衛生管理機構 |
符合 |
—— |
11.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
符合 |
—— |
12.職業病危害告知 |
符合 |
—— |
13.職業衛生培訓 |
符合 |
—— |
14.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 |
符合 |
—— |
15.既往職業衛生評價建議落實情況 |
不符合 |
職業衛生檔案未及時更新,體檢人數不足,體檢項目不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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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 |
針對分項結論中存在的問題及公司日常管理,對該公司職業病防治日常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建議:
(1)公司應進一步加強職業衛生管理,并完善職業病防護措施,防止職業病的發生。
加強矽塵作業管理,鑄一車間拋丸工、翻砂澆注工,鑄二車間拋丸工矽塵超標,應加強現有除塵系統的檢查維護,加強管理、每天及時打掃清理生產現場,消除二次揚塵;及時更換除塵布袋;加強拋丸室密閉化管理,減少作業場所粉塵逸散;在工藝條件允許情況下,對硅砂進行濕化處理,減少揚塵,降低作業場所矽塵濃度。
加強噪聲作業管理。鑄造車間造型工、爐工、拋丸工,機加工一車間拋丸工、噴砂工噪聲級別為II級,為中度危害作業;機加工二車間拋丸工噪聲級別為Ⅲ級,為重度危害作業;機加工一車間砂輪工、打磨工、修磨工,機加工二車間砂輪工、打磨工噪聲級別為Ⅳ級,為極度危害作業。上述崗位作業人員接觸噪聲時間較長,建議公司適當減少高噪聲作業人員作業時間;公司應加強對作業人員的管理,提高個人防護意識,根據噪聲危害程度配備不同降噪系數的護聽器,并監督佩戴;除上述措施外,應盡可能采取工程技術措施,進行相應的整改,進行工程防護,如加裝吸聲棉,采取隔聲、消聲措施,降低產噪設備密度等,整改完成后,重新對作業場所進行職業衛生評價及噪聲分級。
(2)該公司雖然本次檢測崗位化學毒物濃度符合國家衛生標準。但生產過程中潛在的職業危害仍然存在,應進一步加強職業衛生管理,并完善職業病防護措施,防止職業病的發生。
(3)生產車間存在高溫危害,易引發職業性中暑,公司應加強職業危害應急演練,預防急性職業衛生事故發生。
(4)公告欄中公告內容發生變動后應及時更新,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應在收到檢測報告之日起7日內更新。生產工藝發生變更時,應在工藝變更完成后7日內補充完善相應的公告內容與警示標識。
(5)警示標識應至少每半年檢查一次,發現有破損、變形、變色、圖形符號脫落、亮度老化等影響使用的問題時應及時修整或更換。
(6)加強崗位人員的個人防護用品的配備管理,為作業人員配置符合要求的個體防護用品,嚴禁不戴或者不正確佩戴防護用品進行作業。
(7)公司與新上崗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應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勞動者,并在合同中寫明。公司應書面告知現有勞動者和外委人員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及應佩戴的個人防護用品等。
(8)建議公司要按照本報告各崗位作業分級,參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188-2014)中相關要求,為作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加強離崗人員離崗職業健康檢查管理。對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不得解除或者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對職業禁忌人員進行調崗處理;對新招錄員工,根據崗位接觸危害因素特點,進行崗前體檢,不安排有職業禁忌員工從事所禁忌職業。
(10)新員工在上崗前進行公司級、部門級和班組級三級職業衛生培訓;員工調動崗位進行針對性的職業衛生培訓。上述培訓合格后方能上崗作業。未進行職業衛生培訓的員工或考核不合格的員工不得上崗作業。公司對其在職員工進行定期的職業衛生教育學習。每年至少進行一次。
(11)按要求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進行申報。
(12)該公司應每三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應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現場接觸的職業危害因素發生變化后應及時進行評價與檢測;對于新建、改建、擴建、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嚴格按照規定履行職業衛生“三同時”手續。
(13)加強對外部來企人員管理,履行告知義務,加強對外部來企人員職業健康監護管理和個體防護用品佩戴管理。
(14)調整從業人員工作制度,減少作業時間,使其符合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
(15)在條件成熟情況下,增加男浴室噴頭數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