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名稱 |
邢臺豐和豐田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
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報告書 |
報告編號 |
MHZX2021-012 |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名稱 |
邢臺豐和豐田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 |
地理位置 |
河北省邢臺市橋東區龍崗東大街與永安路交叉口西北角 |
評價人員 |
項目負責人 |
李沛忠 |
建設單位聯系人 |
陳峰 |
報告編制人 |
魏麗花、劉海龍 |
評價組成員 |
張秋季 |
項目簡介 |
邢臺豐和豐田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5月25日,位于邢臺市橋東區龍崗東大街與永安路交叉口西北角。注冊資金1000萬元整,法定代表人王秀雙,企業性質為有限責任公司。主要經營汽車及汽車配件的銷售、汽車維修與維護等,年維修、保養汽車5250輛。
該公司使用的原輔材料及年用量為:單組分底漆400千克/年、固化劑200千克/年、稀釋劑100千克/年、原子灰800千克/年。
行業分類:根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7(2019年國家標準第1號修改單修改),該公司屬于“居民服務業”中的“汽車修理與維護”業。行業分類代碼:O8111,屬于職業病危害一般行業。 |
建設單位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
噪聲、其他粉塵、紫外線、甲苯、二甲苯、電焊煙塵、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二氧化碳、乙酸丁酯、苯乙烯、臭氧、丁醇、乙苯 |
評價結論 |
職業病危害現狀分項結論
項目 |
判斷 |
存在問題簡要說明 |
1.總體布局 |
符合 |
—— |
2.設備布局 |
符合 |
—— |
3.建筑衛生學 |
符合 |
—— |
4.職業病危害因素 |
符合 |
—— |
5.職業病防護設施 |
符合 |
—— |
6.應急救援設施 |
符合 |
—— |
7.職業健康監護 |
基本符合 |
未進行上崗前和離崗時職業健康檢查,企業已制定整改計劃,在新招錄員工時進行上崗前的職業健康檢查,為離崗人員進行離崗職業健康檢查 |
8.個人防護用品 |
符合 |
—— |
9.輔助用室 |
符合 |
—— |
10.職業衛生管理機構 |
符合 |
—— |
11.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
符合 |
—— |
12.職業病危害告知 |
符合 |
—— |
13.職業衛生培訓 |
符合 |
—— |
14.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 |
符合 |
—— |
15.既往職業衛生評價建議落實情況 |
基本符合 |
職業衛生檔案,職業健康監護檔案未及時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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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 |
針對分項結論中存在的問題及公司日常管理,對該公司職業病防治日常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建議:
(1)對噪聲強度較大的焊接、打磨工序崗位,作業時必須采取有效的個人防護措施,佩戴耳塞或耳罩。
(2)按照國家規定,完善職業衛生檔案和職業健康監護檔案。每年委托由省衛生行政部門批準,具備職業健康檢查資質的醫療衛生機構對所有接觸職業危害因素的職工進行職業健康檢查;以便早期發現、早期治療各種職業;對患職業禁忌證的工人,要及時調換工作崗位;對需要進行復檢的人員進行復查。同時應按國家有關職業衛生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工作場所中的有害因素進行檢測。
(3)對職業病防護設備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用人單位應當進行經常性的維護、檢修,定期檢測其性能和效果,確保其處于正常狀態,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4)應及時更新公告欄信息,及時公布職業病危害定期檢測結果。
(5)該公司應進行日常檢測,每三年應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對于新建、改建、擴建、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嚴格按照規定履行職業衛生“三同時”手續。
(6)建議縮短工作時間至每周44小時以下。
(7)應對員工進行上崗前及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并歸入員工的個人監護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