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名稱 |
臨西縣鴻建混凝土有限公司
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報告書 |
報告編號 |
MHZX2021-017 |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名稱 |
臨西縣鴻建混凝土有限公司 |
地理位置 |
河北省邢臺市臨西縣呂寨鄉小劉莊 |
評價人員 |
項目負責人 |
李沛忠 |
建設單位聯系人 |
崔青梅 |
報告編制人 |
魏麗花、劉海龍 |
評價組成員 |
張秋季 |
項目簡介 |
臨西縣鴻建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河北省邢臺市臨西縣呂寨鄉小劉莊,成立于2011年4月28日。法人代表:夏洪朝,注冊資金:1000萬元整,企業性質為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隸屬于臨西縣管轄。
根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7(2019年國家標準1號修改單修改),該公司屬于“非金屬礦物制品業”中的“水泥制品制造”業,行業分類代碼為:C3021。
該公司主要經營商品混凝土的生產和銷售,現有兩條混凝土生產線。該公司原輔材料為:粉煤灰、水泥、礦粉、水、石子、砂子、外加劑,主導產品為混凝土,設計年生產能力為9萬立方米,實際生產規模能夠達到設計要求。 |
建設單位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
噪聲、石灰石粉塵、矽塵、水泥粉塵。 |
評價結論 |
職業病危害現狀分項結論
項目 |
判斷 |
存在問題簡要說明 |
1.總體布局 |
符合 |
—— |
2.設備布局 |
符合 |
—— |
3.建筑衛生學 |
符合 |
—— |
4.職業病危害因素 |
不符合 |
維修工接觸噪聲、矽塵超標 |
5.職業病防護設施 |
符合 |
—— |
6.應急救援設施 |
符合 |
—— |
7.職業健康監護 |
基本符合 |
未進行上崗前和離崗時職業健康檢查,企業已制定整改計劃,新招錄員工時進行上崗前的職業健康檢查,為離崗人員進行離崗職業健康檢查 |
8.個人防護用品 |
符合 |
—— |
9.輔助用室 |
符合 |
—— |
10.職業衛生管理機構 |
符合 |
—— |
11.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
符合 |
—— |
12.職業病危害告知 |
符合 |
—— |
13.職業衛生培訓 |
不符合 |
負責人和職業衛生管理人員未取得證書,該公司已制定計劃,負責人和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已報名下一批次培訓。 |
14.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 |
符合 |
—— |
15.既往職業衛生評價建議落實情況 |
—— |
—— |
|
建議 |
針對分項結論中存在的問題及公司日常管理,對該公司職業病防治日常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建議:
(1)公司應進一步加強職業衛生管理,并完善職業病防護措施,防止職業病的發生。
(2)調整生產員工工作制度,減少作業時間,使其符合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
(3)公告欄中公告內容發生變動后應及時更新,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應在收到檢測報告之日起7日內更新。生產工藝發生變更時,應在工藝變更完成后7日內補充完善相應的公告內容與警示標識。
(4)警示標識應至少每半年檢查一次,發現有破損、變形、變色、圖形符號脫落、亮度老化等影響使用的問題時應及時修整或更換。
(5)加強崗位人員的個人防護用品的佩戴管理,尤其對于接觸噪聲和矽塵均超標的維修工,嚴禁不戴或者不正確佩戴防護用品進行作業。
(6)公司與新上崗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應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勞動者,并在合同中寫明。公司應書面告知現有勞動者和外委人員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及應佩戴的個人防護用品等。
(7)建議公司要按照本報告各崗位作業分級,參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188-2014)中相關要求,為作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加強離崗人員離崗職業健康檢查管理。對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不得解除或者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對職業禁忌人員進行調崗處理;對新招錄員工,根據崗位接觸危害因素特點,進行崗前體檢,不安排有職業禁忌員工從事所禁忌職業。
(8)進入有限空間作業時,嚴格執行《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制度》,在安全管理人員監護下進行工作。
(9)該公司應每三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應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對于新建、改建、擴建、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嚴格按照規定履行職業衛生“三同時”手續。
(10)公司要及時對空調除塵濾網進行清洗,保證室內空氣清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