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名稱 |
廣宗縣凱獅兒童自行車制造有限公司
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報告書 |
報告編號 |
MHZX2021-087
|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名稱 |
廣宗縣凱獅兒童自行車制造有限公司 |
地理位置 |
河北省邢臺市廣宗縣馮家寨鎮東鋪村 |
評價人員 |
項目負責人 |
張學偉 |
建設單位聯系人 |
孫朝金 |
報告編制人 |
張學偉、魏麗花、劉海龍 |
評價組成員 |
張學偉、魏麗花、劉海龍 |
項目簡介 |
廣宗縣凱獅兒童自行車制造有限公司位于河北省邢臺市廣宗縣馮家寨鎮東鋪村,隸屬廣宗縣管轄。該公司類型為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劉秀文。該公司總資產1700萬元人民幣,注冊資金500萬元人民幣,該公司的產品為童車、學步車、漲鎖閘。目前年生產能力:年產童車300000輛、學步車10000輛、漲鎖閘500000套。全年工作300天,達到設計生產能力的比例為100%。 |
建設單位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
噪聲、紫外線、其他粉塵、電焊煙塵、聚丙烯粉塵、氮氧化合物、臭氧、二氧化碳、甲醛、丙酮 |
評價結論 |
職業病危害現狀分項結論
項目 |
判斷 |
存在問題簡要說明 |
1.總體布局 |
符合 |
—— |
2.設備布局 |
符合 |
—— |
3.建筑衛生學 |
符合 |
—— |
4.職業病危害因素 |
不符合 |
破碎工、矯正工崗位噪聲超標 |
5.職業病防護設施 |
符合 |
—— |
6.應急救援設施 |
符合 |
—— |
7.職業健康監護 |
不符合 |
體檢人數不足 |
8.個人防護用品 |
符合 |
—— |
9.輔助用室 |
符合 |
—— |
10.職業衛生管理機構 |
符合 |
—— |
11.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
符合 |
—— |
12.職業病危害告知 |
符合 |
—— |
13.職業衛生培訓 |
符合 |
—— |
14.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 |
符合 |
—— |
15.既往職業衛生評價建議落實情況 |
-- |
—— |
|
建議 |
針對分項結論中存在的問題及公司日常管理,對該公司職業病防治日常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建議:
加強對職業病防護設施的維護管理,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轉。對現有防護設施做好維護管理。
該公司雖然本次檢測崗位毒物濃度符合國家衛生標準。但生產過程中潛在的職業危害仍然存在,應進一步加強職業衛生管理,并完善職業病防護措施,防止職業病的發生。
該公司勞動者每周工作時間超過四十四小時,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應調整工作制度,減少勞動者工作時間。
企業應定期檢查廠區范圍內的所有告知卡、警告標識和指令標識,如發現有破損、脫落、褪色和變形等不符合要求的情況時,應按照《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GBZ158-2003)相關規定進行修整更換。
加強崗位人員的個人防護用品的配備管理,嚴禁不戴或者不正確佩戴防護用品進行作業。
嚴格按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組織接害人員進行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在崗期間職業健康檢查和離崗時職業健康檢查。對所有接害人員全部進行體檢。
本次檢測破碎工、矯正工崗位噪聲超標,會對勞動者的聽力產生不良影響,應改善工作環境,降低勞動者實際接觸水平,設置噪聲危害及防護標識,佩戴噪聲防護用品,對勞動者進行職業衛生培訓。
當用人單位因技術、工藝或原材料發生改變而引起職業病危害因素發生變化時,須按規定進行申報變更和評價。若遇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發生變更時,也須按時申報。
本次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只針對現有生產狀況,若因用人單位生產工藝、原輔材料等發生變化時,應重新進行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