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名稱 |
沙河市正方鋼化玻璃制品廠
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報告書 |
報告編號 |
MHZX2021-055 |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名稱 |
沙河市正方鋼化玻璃制品廠 |
地理位置 |
沙河市新城鎮西馮村西 |
評價人員 |
項目負責人 |
張學偉 |
建設單位聯系人 |
張長江 |
報告編制人 |
張學偉、魏麗花、劉海龍 |
評價組成員 |
張學偉、魏麗花、劉海龍 |
項目簡介 |
沙河市正方鋼化玻璃制品廠主廠區位于沙河市新城鎮西馮村西,隸屬沙河市管轄。該公司分為主廠區、鍋蓋南廠區、電子秤廠區、餐板廠區、鍋蓋東廠區等五個廠區。該公司類型為個人獨資企業,法人:張長江。該公司的產品為鍋蓋、餐板、電子秤。目前年生產能力:年產鍋蓋750萬件、餐板2000萬件、電子秤200萬臺。全年工作300天,達到設計最大生產能力的比例為100%。 |
建設單位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
噪聲、其他粉塵、二丙酮醇、丙烯酸甲脂、二氧化錫 |
評價結論 |
職業病危害現狀分項結論
項目 |
判斷 |
存在問題簡要說明 |
1.總體布局 |
符合 |
—— |
2.設備布局 |
符合 |
—— |
3.建筑衛生學 |
符合 |
—— |
4.職業病危害因素 |
不符合 |
磨邊一車間磨邊工,磨邊三車間磨邊工,生產車間上片區鋼化工、包邊工、打孔工、打角工、切角工、磨邊工、鋼圈工,包裝車間打邊工,鋼圈車間鋼圈工,鋼化車間收片區打孔工、收片區鋼化工、包邊工崗位噪聲超標 |
5.職業病防護設施 |
符合 |
—— |
6.應急救援設施 |
符合 |
—— |
7.職業健康監護 |
不符合 |
體檢人數不足。 |
8.個人防護用品 |
符合 |
—— |
9.輔助用室 |
符合 |
—— |
10.職業衛生管理機構 |
符合 |
—— |
11.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
符合 |
—— |
12.職業病危害告知 |
符合 |
—— |
13.職業衛生培訓 |
符合 |
—— |
14.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 |
符合 |
—— |
15.既往職業衛生評價建議落實情況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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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 |
針對分項結論中存在的問題及公司日常管理,對該公司職業病防治日常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建議:
加強對職業病防護設施的維護管理,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轉。對現有防護設施做好維護管理。
該公司雖然本次檢測崗位毒物濃度符合國家衛生標準。但生產過程中潛在的職業危害仍然存在,應進一步加強職業衛生管理,并完善職業病防護措施,防止職業病的發生。
該公司勞動者每周工作時間超過四十四小時,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應調整工作制度,減少勞動者工作時間。
企業應定期檢查廠區范圍內的所有告知卡、警告標識和指令標識,如發現有破損、脫落、褪色和變形等不符合要求的情況時,應按照《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GBZ158-2003)相關規定進行修整更換。
加強崗位人員的個人防護用品的配備管理,嚴禁不戴或者不正確佩戴防護用品進行作業。
在條件成熟情況下,按照《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GBZ1-2010)相關要求設置浴室、更衣室等。
嚴格按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組織接害人員進行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在崗期間職業健康檢查和離崗時職業健康檢查。對所有接害人員全部進行體檢。
該公司應每三年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應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對于新建、改建、擴建、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嚴格按照規定履行職業衛生“三同時”手續。
當用人單位因技術、工藝或原材料發生改變而引起職業病危害因素發生變化時,須按規定進行申報變更和評價。若遇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發生變更時,也須按時申報。
本次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只針對現有生產狀況,若因用人單位生產工藝、原輔材料等發生變化時,應重新進行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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