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名稱 |
隆堯久旭橡膠制品有限公司
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報告書 |
報告編號 |
MHZX2022-006 |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名稱 |
隆堯久旭橡膠制品有限公司 |
地理位置 |
隆堯縣東良鎮澤畔村村東 |
評價人員 |
項目負責人 |
陳麗雪 |
建設單位聯系人 |
馬清國 |
報告編制人 |
魏麗花、陳濤 |
評價組成員 |
張秋季 |
項目簡介 |
隆堯久旭橡膠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該公司)位于隆堯縣東良鎮澤畔村村東,隸屬隆堯縣管轄。該公司成立于2011年12月7日,注冊類型為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獨資或控股),注冊資金:100萬元整。法定代表人:李少云。
該公司使用的原輔材料主要為:廢天然乳膠制品、鈣粉。主導產品為:乳膠再生膠,設計生產能力:年產乳膠再生膠2500噸;現時生產規模:年產乳膠再生膠2000噸。 |
建設單位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
噪聲、二氧化硫、其他粉塵、石灰石粉塵 |
評價結論 |
職業病危害現狀分項結論
項目 |
判斷 |
存在問題簡要說明 |
1.總體布局 |
符合 |
-- |
2.設備布局 |
符合 |
-- |
3.建筑衛生學 |
符合 |
-- |
4.職業病危害因素 |
符合 |
-- |
5.職業病防護設施 |
符合 |
-- |
6.應急救援設施 |
符合 |
-- |
7.職業健康監護 |
基本符合 |
體檢項目不全,已制定計劃,在下次職業健康體檢時嚴格按照勞動者所接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體檢。 |
8.個人防護用品 |
符合 |
-- |
9.輔助用室 |
符合 |
-- |
10.職業衛生管理機構 |
符合 |
-- |
11.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
符合 |
-- |
12.職業病危害告知 |
符合 |
-- |
13.職業衛生培訓 |
不符合 |
負責人和職業衛生管理人員未取得培訓證書,企業制訂整改計劃,待衛生行政部門組織培訓時參加培訓 |
14.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 |
符合 |
-- |
15.既往職業衛生評價建議落實情況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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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 |
針對分項結論中存在的問題及公司日常管理,對該公司職業病防治日常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建議:
(1)公司應進一步加強職業衛生管理,并完善職業病防護措施,防止職業病的發生。
(2)公司應加強職業危害應急演練,預防急性職業衛生事故發生。
(3)公告欄中公告內容發生變動后應及時更新,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應在收到檢測報告之日起7日內更新。生產工藝發生變更時,應在工藝變更完成后7日內補充完善相應的公告內容與警示標識。
(4)警示標識應至少每半年檢查一次,發現有破損、變形、變色、圖形符號脫落、亮度老化等影響使用的問題時應及時修整或更換。
(5)加強崗位人員的個人防護用品的配備管理,嚴禁不戴或者不正確佩戴防護用品進行作業。
(6)公司與新上崗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應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勞動者,并在合同中寫明。公司應書面告知現有勞動者和外委人員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及應佩戴的個人防護用品等。
(7)建議公司要按照本報告各崗位作業分級,參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188-2014)中相關要求,為作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加強離崗人員離崗職業健康檢查管理。對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不得解除或者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對職業禁忌人員進行調崗處理;對新招錄員工,根據崗位接觸危害因素特點,進行崗前體檢,不安排有職業禁忌員工從事所禁忌職業。
(8)該公司為職業病危害嚴重的的用人單位,應每三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應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對于新建、改建、擴建、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嚴格按照規定履行職業衛生“三同時”手續。
(9)噪聲等效聲級大于80dB(A)為噪聲作業,應加強耳塞的佩戴管理。
(10)防塵毒建議
①加強對除塵設備和通風設施的維護管理,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轉。每年定期委托有相應檢測資質的職業衛生服務機構檢測粉塵濃度。對現有防塵設備做好維護管理;
②加強自我保護意識。加強工人防塵毒知識的安全教育和培訓,提高對塵毒危害和防治知識的認識和個人防護意識。工人在有塵毒危害的作業場所工作時,要按規定正確佩帶個人防塵用品。
③做好廠區車間衛生管理,地面經常保持清潔濕潤,及時清理地面、墻壁及設備上的浮塵,減少二次揚塵帶來的危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