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名稱 |
河北戴思裝飾材料有限公司
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報告書 |
報告編號 |
MHZX2021-058 |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名稱 |
河北戴思裝飾材料有限公司 |
地理位置 |
河北省任澤區經濟開發區邢州大道158號東湖公司院內 |
評價人員 |
項目負責人 |
陳麗雪 |
建設單位聯系人 |
范五濤 |
報告編制人 |
魏麗花、劉海龍 |
評價組成員 |
張秋季 |
項目簡介 |
河北戴思裝飾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河北省任澤區經濟開發區邢州大道158號東湖公司院內,成立于2018年11月16日,注冊資金1000萬元,法定代表人:丁洪志,企業性質為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隸屬任澤區管轄。
該公司原輔材料為:BOPP膜、聚乙烯顆粒、聚丙烯顆粒、水墨、水溶性膠、編織布、油墨、針織棉、PVC膜、珍珠棉等,主導產品DYES環保層和無紡布,設計生產規模為年產DYES環保層6000萬平方米和無紡布2400噸,現時生產規模:年產DYES環保層5000萬平方米和無紡布2000噸,全年作業天數300天,達到設計最大能力的比例為83%。 |
建設單位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
噪聲、聚乙烯粉塵、甲苯、二甲苯 |
評價結論 |
職業病危害現狀分項結論
項目 |
判斷 |
存在問題簡要說明 |
1.總體布局 |
符合 |
-- |
2.設備布局 |
符合 |
-- |
3.建筑衛生學 |
符合 |
-- |
4.職業病危害因素 |
符合 |
-- |
5.職業病防護設施 |
符合 |
-- |
6.應急救援設施 |
符合 |
-- |
7.職業健康監護 |
符合 |
-- |
8.個人防護用品 |
符合 |
-- |
9.輔助用室 |
符合 |
-- |
10.職業衛生管理機構 |
符合 |
-- |
11.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
符合 |
-- |
12.職業病危害告知 |
符合 |
-- |
13.職業衛生培訓 |
符合 |
-- |
14.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 |
符合 |
-- |
15.既往職業衛生評價建議落實情況 |
-- |
-- |
|
建議 |
針對分項結論中存在的問題及公司日常管理,對該公司職業病防治日常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建議:
(1)公司應進一步加強職業衛生管理,并完善職業病防護措施,防止職業病的發生。
(2)公司應加強職業危害應急演練,預防急性職業衛生事故發生。
(3)公告欄中公告內容發生變動后應及時更新,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應在收到檢測報告之日起7日內更新。生產工藝發生變更時,應在工藝變更完成后7日內補充完善相應的公告內容與警示標識。
(4)警示標識應至少每半年檢查一次,發現有破損、變形、變色、圖形符號脫落、亮度老化等影響使用的問題時應及時修整或更換。
(5)加強崗位人員的個人防護用品的配備管理,嚴禁不戴或者不正確佩戴防護用品進行作業。
(6)公司與新上崗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時,應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勞動者,并在合同中寫明。公司應書面告知現有勞動者和外委人員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及應佩戴的個人防護用品等。
(7)建議公司要按照本報告各崗位作業分級,參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188-2014)中相關要求,為作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加強離崗人員離崗職業健康檢查管理。對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勞動者不得解除或者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對職業禁忌人員進行調崗處理;對新招錄員工,根據崗位接觸危害因素特點,進行崗前體檢,不安排有職業禁忌員工從事所禁忌職業。
(8)該公司為職業病危害嚴重的的用人單位,應每三年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應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對于新建、改建、擴建、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嚴格按照規定履行職業衛生“三同時”手續。
(9)噪聲等效聲級大于80dB(A)為噪聲作業,應加強耳塞的佩戴管理。
(10)防塵毒建議
①加強對除塵設備和通風設施的維護管理,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轉。每年定期委托有相應檢測資質的職業衛生服務機構檢測粉塵濃度。對現有防塵設備做好維護管理;
②加強自我保護意識。加強工人防塵毒知識的安全教育和培訓,提高對塵毒危害和防治知識的認識和個人防護意識。工人在有塵毒危害的作業場所工作時,要按規定正確佩帶個人防塵用品。
③做好廠區機車間衛生管理,地面經常保持清潔濕潤,及時清理地面、墻壁及設備上的浮塵,減少二次揚塵帶來的危害。
(11)警示標識建議
在產生粉塵的作業場設置“注意防塵”警告標識和“戴防塵口罩”指令標識。在產生噪聲的作業場所,設置“噪聲有害”警告標識。
在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入口或作業場所的顯著位置,根據需要,設置“當心中毒”或者“當心有毒氣體”警示標識,“戴防毒面具”、“注意通風”等指令標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