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名稱 |
河北眾旺農牧科技有限公司年產18萬噸飼料加工項目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 |
報告編號 |
MHZK2021-003 |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名稱 |
河北眾旺農牧科技有限公司 |
地理位置 |
邢臺市臨西縣運河工業園區內肅臨路西側 |
評價人員 |
項目負責人 |
楊淑霞 |
建設單位聯系人 |
吳魯濤 |
報告編制人 |
魏麗花、張學偉 |
評價組成員 |
張秋季 |
項目簡介 |
河北眾旺農牧科技有限公司位于臨西縣東留善固工業園區,法人代表:張旭,成立于2017年10月,由光明食品集團有限公司旗下的光明生豬有限公司控股,北京大北農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農林鴻信投資有限公司(國企)參股,公司注冊資本金3億元人民幣。經營范圍包括養殖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轉讓、技術推廣服務;憑有效的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種畜禽生產許可證從事:生豬養殖、種豬生產及種豬精液經營;憑有效的生產許可證從事:飼料添加劑、添加劑預混合飼料的生產、銷售;自營和代理各類商品和技術的進出口業務(國家限制企業經營或進出口的商品和技術除外)。
河北眾旺農牧科技有限公司一期全自動畜牧場建設于河北省邢臺市臨西縣,年出欄各類生豬52萬頭,全年需要飼料總量約18萬噸左右。為滿足本公司生豬養殖飼料需求,河北眾旺農牧科技有限公司在臨西縣東留善固工業園區投資12000萬元,建設年產18萬噸飼料加工項目。該項目已在臨西縣行政審批局備案,備案編號:臨行審備字【2018】54號。項目占地28959平方米,總建筑面積20902平方米。建設一條飼料生產線。項目建設規模為:年產18萬噸飼料。
該項目在可研階段進行了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并通過專家組評審;在初步設計階段進行了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并通過專家組評審;目前該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已與主體工程同時施工完成并投入試運行,試運行期間,生產設施及職業病防護設施運行正常。 |
建設單位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
谷物粉塵、石灰石粉塵、其他粉塵、高溫、噪聲。 |
評價結論 |
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分項結論
評價內容 |
判斷 |
存在問題簡要說明 |
1.總體布局 |
符合 |
- |
2.生產工藝及設備布局 |
符合 |
- |
3.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其接觸水平 |
符合 |
- |
4.職業病防護設施 |
符合 |
- |
5.個體防護用品 |
符合 |
- |
6.事故預防和應急措施 |
符合 |
- |
7.建筑衛生學 |
符合 |
- |
8.輔助用室 |
符合 |
- |
9.職業衛生管理 |
符合 |
- |
10.職業健康監護 |
符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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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 |
對該公司職業病防治日常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建議:
1)企業應按規定要求進行接害職工職業健康監護和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檢測,切實做到“預防為主、防治結合”。
2)強化作業人員的職業病防護意識,各崗位要嚴格按照接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正確佩戴個體防護用品。企業應督促、規范職工正確穿戴個人防護用品,并加強對職工個體防護用品佩戴的檢查、考核。
3)嚴格落實和執行職業病防治計劃與實施方案及各項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4)切實落實防護設施的維護保養制度,保障防護設施正常運行,起到有效的防護作用。
6)建議企業落實健康監護制度,建設單位應按《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188-2014)的規定確定檢查項目和檢查周期,對所有接觸有害作業工人員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并完善健康監護檔案,檢查結果應告知受檢者,對需要醫學復查和醫學觀察的勞動者,應按體檢機構的要求安排其復查和醫學觀察,對于疑似職業病和職業病患者應及時進行診治、并進行上報;建設項目根據生產過程中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參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188-2014)中的各危害因素的職業禁忌證,避免具有職業禁忌證的作業工人從事相關職業禁忌崗位的工作。建議企業在正式投入運行后,在每年高溫季節來臨前為高溫作業人員體檢高溫;對視屏作業人員按要求進行體檢,對有特殊健康要求的作業人員如電工作業人員按要求進行體檢。
7)公司的主要負責人要確保本單位職業衛生投入有效實施,做到職業健康資金專戶儲存,專人管理,專項使用。
8)公司應認真做好職業病危害因素申報,在職業病防護設施驗收結束后30日內進行申報,因技術、工藝、設備或者材料等發生變化導致原申報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其相關內容發生重大變化的,自發生變化之日起15日內進行申報;用人單位工作場所、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發生變化的,自發生變化之日起15日內進行申報。
9)雖本次檢測粉塵因素均符合接觸限值的要求,但谷物粉塵為致敏性粉塵,應加強防護。
10)單位負責人和職業衛生管理人員應盡早參加職業衛生培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