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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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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臺市華恒鋅業有限公司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報告 |
發布者:admin 發布時間:2018-07-06 閱讀:242次 |
報告名稱 |
邢臺市華恒鋅業有限公司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報告 |
報告編號 |
名華職現【2018】第006號 |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名稱 |
邢臺市華恒鋅業有限公司 |
地理位置 |
南和縣賈宋鎮郄村村南 |
評價人員 |
項目負責人 |
張學偉 |
建設單位聯系人 |
劉建賓 |
報告編制人 |
魏麗花、陳佳 |
評價組成員 |
張秋季 |
項目簡介 |
邢臺市華恒鋅業有限公司位于南和縣賈宋鎮郄村村南,成立于2006年,注冊資金50萬元,總投資860萬元。企業性質為有限責任公司,隸屬南和縣管轄。該公司于2006年正式投入生產,原輔材料為:氧化鋅、鹽酸、氯化鋇、氯酸鈉、鋅粉、高錳酸鉀,主導產品有氯化鋅。設計年生產能力:年產5000噸氯化鋅;現時年生產能力:年產氯化鋅4500噸,全年作業天數300天,達到設計最大能力的比例為90%。2017年9月應環保形式要求,蒸發爐熱源由煤更改為醇機燃料,其他原輔材料、產品、工藝等均為發生變化,目前公司生產設備、防護設施運轉正常。 |
建設單位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
氯化鋅、氯化鋇、噪聲、鹽酸、其他粉塵、錳及其化合物、甲醇、高溫、氧化鋅。 |
評價結論 |
職業病危害現狀分項結論
項目 |
判斷 |
存在問題簡要說明 |
1.總體布局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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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設備布局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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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筑衛生學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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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職業病危害因素 |
基本符合 |
包裝工噪聲40h等效聲級不符合相關規定 |
5.職業病防護設施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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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應急救援設施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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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職業健康監護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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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個人防護用品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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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輔助用室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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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職業衛生管理機構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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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職業衛生管理制度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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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職業病危害告知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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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職業衛生培訓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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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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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既往職業衛生評價建議落實情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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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 |
針對分項結論中存在的問題,對該公司職業病防治日常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建議:
(1)該公司包裝工40h等效聲級不符合《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規定。因此生產過程中潛在的危險因素仍然存在,應進一步加強職業衛生管理,并完善職業病防護措施,防止職業病的發生。
(2)加強對酸霧收集和通風設施的維護管理,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轉。每年定期委托有相應檢測資質的職業衛生服務機構檢測相關職業危害因素濃度。對現有防護設施做好維護管理。加強工人職業危害防護知識的安全教育和培訓,提高對相關職業危害因素和防治知識的認識和個人防護意識。工人在作業場所工作時,要按規定正確佩帶個人防護用品。
(3)該公司勞動者每周工作時間超過四十四小時,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應調整工作制度,減少勞動者工作時間。
(4)嚴格按照《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組織接害人員進行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在崗期間職業健康檢查和離崗時職業健康檢查。
(5)當用人單位因技術、工藝或原材料發生改變而引起職業病危害因素發生變化時,須按規定進行申報變更和評價。若遇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發生變更時,也須按時申報。
(6)企業應落實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監測和評價制度,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每三年至少進行一次職業病危害現狀評價,并將結果告知作業人員。
(7)企業應定期檢查廠區范圍內的所有告知卡、警告標識和指令標識,如發現有破損、脫落、褪色和變形等不符合要求的情況時,應按照《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GBZ158-2003)相關規定進行修整更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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