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名稱 |
寧晉縣濟闌金屬顏料廠改建項目
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 |
報告編號 |
MHZP-[2016]第143號 |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名稱 |
寧晉縣濟闌金屬顏料廠改建項目 |
地理位置 |
邢臺市寧晉縣蘇家莊鎮李羊杯村村南 |
評價人員 |
項目負責人 |
王洪亮 |
建設單位聯系人 |
耿占輝 |
報告編制人 |
魏麗花、戚景斌 |
評價組成員 |
張秋季 |
項目簡介 |
寧晉縣濟闌金屬顏料廠改建項目前身為寧晉縣濟闌金屬顏料廠,成立于2003年,是生產、銷售鋁粉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主要負責人為耿占輝。廠區現有球磨鋁粉生產裝置4套。本項目生產過程中所涉及到的原料為鋁粒、硬脂酸;產品為鋁粉(CAS號:7429-90-5),生產過程中使用氮氣(CAS號:7727-37-9)作為干磨鋁粉生產中的保護氣。因此本項目屬于危險化學品生產項目。
因鋁粉屬于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為使企業達到安全生產的規范要求,該企業委托河北宏達綠洲工程設計有限公司對企業安全現狀進行設計診斷,根據出具的《寧晉縣濟闌金屬顏料廠鋁粉生產項目安全設施設計診斷專篇》審閱意見進行了改建,規范了建筑物安全間距、完善了安全設施,主要生產設備球磨機、空壓機均利舊,破碎機及附屬除塵設施為新采購設備。 |
建設單位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
噪聲、鋁塵 |
評價結論 |
寧晉縣濟闌金屬顏料廠改建項目生產設備布局合理,工藝流程順暢;生產工藝成熟、先進;該項目配備必要的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和個體防護用品。因此,我公司評價組認為:
河北寧晉縣嘉盛金屬粉末有限公司改建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認真貫徹落實本報告提出的職業病防護設施和措施,將職業病防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情況下,建成投產后,預期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濃度(強度)可得到有效的控制,勞動者的職業健康基本可以得到保障。因此,從職業病防治角度考慮,該項目能滿足國家和地方對職業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規、標準的要求。 |
建議 |
(1)切實落實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設置,采用本報告提出的補充防護措施,并參照有關標準規范的具體要求,進一步完善職業病防護措施,避免或減少職業病的發生,保護勞動者健康。對職業病防護設施或應急救援設施應加強維護,不得擅自拆除、停止使用,保證其正常狀態運行。
(2)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職業病防護設施所需費用應當納入建設項目工程預算。
(3)建設項目試運行期間,建設單位應當對職業病防護設施運行的情況和工作場所的職業病危害因素進行監測,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并在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編制完成后,組織有關職業衛生專家對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進行評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