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關于印發《河北省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
評審單位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各設區市安全監管局,辛集市、定州市安全監管局,有關單位:
為加強對標準化評審單位的監督管理,強化評審單位的責任意識,規范評審行為,提高評審質量,省局制定了《河北省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單位管理辦法(試行)》,已經省局領導同意,現予印發,請認真遵照執行。
河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2014年12月23日
河北省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單位
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單位(以下簡稱評審單位)的管理,規范評審行為,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印發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工作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安監總辦〔2014〕49號)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承擔省內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工作的第三方機構(以下簡稱評審單位)的考核確定,以及各級安全監管部門對評審單位的監督管理。
第三條 評審單位應當取得相應的《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資質證書》(以下簡稱資質證書)。資質證書包含評審單位的資質范圍和資質等級,有效期3年。
未取得評審資質證書的單位,不得從事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活動。
第四條 評審單位資質證書到期需要換證的,應于期滿前3個月內向主管機關提出換證申請,經審查合格的可以換發證書;不合格的,不予換發證書。
第五條 評審單位的資質分為一級、二級和三級,一級最高。一級資質評審單位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認定;二級、三級資質評審單位由省安全監管局認定。
第六條 高級別資質的評審單位可承擔低級別的評審工作。
第七條 省安全監管局定期向社會公布取得二級、三級資質的評審單位的名稱、業務范圍等相關信息,并接受社會監督。
第八條 省安全監管局根據經濟發展水平、區域經濟結構和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工作的需要,對評審單位的設置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實行總量控制。
第二章 評審單位具備的條件和申請程序
第九條 申請二級資質的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法人資格,注冊資金500萬元以上;
2.有與其開展工作相適應的固定工作場所和設施、設備,具有必要的技術支撐條件;
3.具有工程設計甲級資質,或安全評價機構甲級資質,或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資格,或專業從事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3年以上的其它機構,且沒有違法違規行為記錄,所申請的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資質與上述資質范圍一致或相關;
4.有健全的內部管理制度和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過程控制體系;
5.有10名以上專職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員(評審員專業要求見附件1)。評審員應具有全日制?埔陨蠈W歷和3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同時具有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安全評價師、注冊工程設計師、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注冊審核員資格之一,并經培訓考核合格方可任職;
6.評審單位法定代表人應通過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知識培訓,并考試合格;
7.設有專職技術負責人,專職技術負責人應有評審員和注冊安全工程師資格,并具有與所申報業務范圍相適應的高級專業技術職稱;
8.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條 申請三級資質的機構,應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法人資格,注冊資金300萬元以上;
2.有與其開展工作相適應的固定工作場所和設施、設備,具有必要的技術支撐條件;
3.具有工程設計乙級資質,或安全評價機構乙級資質,或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資格,或從事安全生產標準化技術咨詢服務2年以上的其它機構,且沒有違法行為記錄,所申請的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資質與上述資質范圍一致或相關;
4.有健全的內部管理制度和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過程控制體系;
5.有6名以上專職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員(評審員專業要求見附件1)。評審員應具有全日制?埔陨蠈W歷和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同時具有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安全評價師、注冊工程設計師、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注冊審核員資格之一,并經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職;
6.評審單位法定代表人應通過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知識培訓,并考試合格;
7.設有專職技術負責人,專職技術負責人有評審員和注冊安全工程師資格,并具有與所申報業務范圍相適應的高級專業技術職稱;
8.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一條 評審單位應有不少于規定數量(二級不少于6名,三級不少于4名)且具有相應專業能力的技術專家(專業要求見附件1)。專家應具有高級工程師資格,并經專門培訓考核合格方可任職。
第十二條 申請二級、三級資質,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申請人將評審單位資質申請表(附件2)和本辦法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規定的證明材料,報省安全監管局審核;
(二)省安全監管局受理申請和證明材料后,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要求和行業工作實際需要進行審核。經審核合格的,予以批準并頒發資質證書;不合格的,不予頒發資質證書,并書面說明理由。
第十三條 安全監管部門在審核時,可以采用資料審核與現場審核相結合的方式。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現場核實的,應由兩名以上工作人員進行核實。
第十四條 評審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在發生變化之日起30日內向原資質核準機關申請辦理資質證書變更手續:
(一)機構分立或者合并的;
(二)機構名稱或者地址發生變化的;
(三)法定代表人發生變化的。
第十五條 評審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資質核準機關應當注銷其資質:
(一)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未申請延期或者申請延期但不予批準的;
(二)定期考核不合格的;
(三)自行申請注銷的。
第十六條 評審單位資質證書由省安全監管局統一印制。
第三章 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工作的基本要求
第十七條 評審單位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規定,遵循客觀公正、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原則,遵守執業操守,依法獨立開展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活動,客觀、如實地反映所評審的安全事項,并對作出的評審結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八條 評審單位開展評審時,應當依法與委托方簽訂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服務合同,明確評審對象、評審范圍以及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評審單位與被評審對象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第十九條 評審單位從事評審活動的收費,必須符合法律、法規和物價部門的收費規定。沒有規定的,應當通過行業自律方式,參照行業指導價格標準收費,不得亂收費或低價惡意競爭。
第二十條 評審單位及其評審人員在從事評審活動中,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泄露被評審對象的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
(二)偽造、轉讓或者租借資質、資格證書;
(三)超出資質證書業務范圍從事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活動;
(四)出具虛假或者嚴重失實的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報告;
(五)轉包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項目;
(六)擅自更改、簡化評審程序和相關內容;
(七)評審員同時在兩個以上評審單位從業的;
(八)故意貶低、詆毀其他評審單位;
(九)評審人員不到現場開展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活動;
(十)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違法違規行為。
第二十一條 評審單位應強化評審工作質量。評審過程控制記錄、現場勘查記錄、影像資料及相關證明材料,應當及時歸檔,妥善保管。技術負責人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規定,加強評審活動全過程管理。
評審單位應當依法與從業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為其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二十二條 評審單位應當接受安全監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二十三條 評審員每年應當參加必要的繼續教育,不斷提高評審水平。
第二十四條 有關行業組織應當加強自律管理,維護評審市場秩序,推進評審誠信體系建設,建立并完善評審人員管理制度,強化對評審人員的監督。
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五條 安全監管部門應當加強對評審單位、評審人員的監督管理,強化培訓,提高評審單位主要負責人和評審人員的業務素質、工作能力和責任心。
第二十六條 對評審單位及評審人員違反第二十條規定的,監管部門經核實確定后,發現一次給予評審單位警告,暫停其評審工作6個月。一年內發現2次以上的,撤銷其評審資質,且兩年內不得再次申請。
第二十七條 安全監管部門依據各評審單位的現場評審方案,對現場評審過程開展隨機抽查,根據抽查結果,對違法違規評審單位和評審人員進行嚴肅處理。
第二十八條 安全監管部門對評審單位實行年度考核。評審單位在考核期內沒有開展相應活動的,核減相應的業務范圍;考核不合格的,撤銷其評審資質。
附件:1.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范圍及專業對應表
2.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單位申請表
附件2
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單位
申
請
表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河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制
(信息公開形式:主動公開)
河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辦公室 2014年12月23日印
(共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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