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應急非煤〔2020〕119號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應急管理局,雄安新區安全監管局:
近年來,在各級應急管理部門的大力推動和非煤礦山企業的共同努力下,非煤礦山安全生產標準化(以下簡稱標準化)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有力促進了安全生產形勢的持續穩定好轉。但也不同程度存在著思想認識程度不高、企業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機構熱企業冷、過度依賴中介服務機構、評審單位現場評審把關不嚴、評審制度及評分標準不完善等突出問題。為深入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河北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規定,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標準化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明確標準化工作職責
(一)非煤礦山企業標準化工作職責。
非煤礦山企業是標準化工作的責任主體,應自主推進標準化建設,制定標準化建設規劃,明確標準化建設管理部門,保證標準化建設所必需的資金投入,將標準化列入本單位考核內容,每年向職工大會或者職工代表大會報告標準化建設及運行情況,將標準化建設內容納入班組、車間、廠級教育培訓內容,健全標準化運行質量與效果年度自評制度,建立以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為核心的標準化體系,并保持體系持續有效運行,實現安全管理、操作行為、設備設施、作業環境的標準化,及時發現和解決安全生產問題,不斷提高安全生產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二)評審單位標準化工作職責。
評審單位具體承擔標準化評審工作,依法與委托方簽訂標準化評審服務合同,全面、客觀、公正、如實評審企業標準化創建真實現狀,建立健全和落實本單位評審人員管理制度,配合監審員工作并為其提供相關材料,根據評審情況出具評審報告并對評審報告的真實性負責,提出結論性意見并提交評審組織單位,對評審報告和結論性意見的真實性負責,自覺接受應急管理部門的監督和評審組織單位的日常管理。
(三)評審組織單位標準化工作職責。
評審組織單位受應急管理部門委托或授權,負責標準化評審的組織工作以及對評審單位的日常管理,負責組織制定評審單位工作制度,負責將擬確定或調整的標準化評審單位上報應急管理部門審批,根據應急管理部門的審批意見分級確定或調整所轄區域內標準化評審單位并公示,負責監督標準化評審單位開展評審工作,具體負責接收標準化創建申請,組織審查相關申請材料,開展標準化現場復核工作,及時向應急管理部門報告復核情況,負責培訓標準化評審人員,頒發標準化證書和牌匾,自覺接受應急管理部門的監督。
(四)應急管理部門標準化工作職責。
1.省廳工作職責。負責統籌管理全省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指導、監督標準化二級評審組織單位、評審單位及非煤礦山企業開展工作,負責確定標準化二級評審組織單位并公告,對標準化組織部門上報的擬確定或調整的標準化二級評審單位進行審批,指派現場監審員對標準化二級企業評審現場檢查進行全程監督,負責標準化二級評審單位以及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露天礦山、選礦廠(含尾礦庫,下同)和陸上石油天然氣開采標準化二級企業的公告。
2.市級應急管理部門工作職責。負責統籌管理本市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指導、監督標準化三級評審組織單位、評審單位及非煤礦山企業開展工作,負責標準化三級評審組織單位的確定,對標準化組織部門上報的擬確定或調整的標準化三級評審單位進行審批,指派現場監審員對標準化三級企業評審現場檢查進行全程監督,負責標準化三級評審單位以及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露天礦山、選礦廠和陸上石油天然氣開采標準化三級企業的公告。
二、進一步規范標準化建設運行
(一)嚴格按照相關標準規定開展標準化建設。
非煤礦山企業開展標準化建設過程中,要嚴格遵循《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GB/T 33000-2016)、《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標準化規范》(AQ/T 2050-2016)或《石油行業安全生產標準化》系列標準(AQ 2037~?AQ 2046),按照《河北省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管理辦法》(冀應急政法〔2019〕100號)等規定的建設步驟,全面完成標準化各項建設內容,確保標準化體系符合規范化、系統化、程序化的要求,確保其完整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二)推動標準化工作與雙重預防機制深度融合。
非煤礦山企業要將標準化建設與構建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有機融合,以標準化系統為載體,在標準化建設和運行中推進并實現雙重預防機制的構建。要將基于風險的安全管理理念貫穿于標準化建設的全過程,在對安全風險進行辨識、評估的基礎上,制定并嚴格落實安全風險管控措施,分級管控安全風險;要進一步健全完善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時發現并消除各類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尤其是重大事故隱患,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對于同類隱患反復出現的情況,要認真分析研究其根源,改進安全風險辨識和評估工作,進一步完善標準化系統。
(三)強化標準化體系的動態循環運行。
標準化體系建立后,非煤礦山企業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內部各部門、各崗位切實落實標準化體系的各項要求。尤其要建立績效評價制度,強化對實施情況的監督與評估,及時發現標準化體系存在的問題,提出完善措施;同時,要根據監督與評估的結果,確定改進目標,制定改進方案,不斷完善標準化體系,實現標準化體系的動態循環運行,提高標準化水平和安全績效。
(四)確保全員參與標準化建設。
要特別注重全體員工的參與以及員工安全意識和素質的提升。要把全體員工作為標準化建設的行為主體,通過各種形式向員工宣傳標準化建設的相關知識和工作信息,使員工充分理解標準化建設對于保障員工安全的重要作用;要組織對全體員工開展有針對性的培訓,使全體員工充分掌握標準化相關知識,不斷深化對標準化的認識,為標準化建設奠定堅實的基礎;要強化對員工的責任考核,增強自我管理、自我約束、自我完善的意識和能力,確保全體員工參與到標準化建設的全過程,綜合素質逐步提升。
三、進一步規范標準化評審
(一)嚴格評審單位及評審人員基本條件的審核。
標準化評審組織單位要按照《河北省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管理辦法》《河北省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組織單位管理辦法(試行)》《河北省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單位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對評審單位及評審人員基本條件進行嚴格審核和動態監管,確保評審工作由技術力量雄厚、責任意識強、服務水平高的評審單位承擔。市級應急管理部門要將確定或調整的標準化三級企業評審單位及評審人員的基本情況在本單位網站公示并報省廳備查。
(二)規范和統一非煤礦山標準化評分辦法。
《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標準化規范》(AQ2007-2006)已失效,2011年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根據該行業標準制定的《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分辦法》《金屬非金屬露天礦山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分辦法》《尾礦庫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分辦法》《小型露天采石場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分辦法》,自本文印發之日起全省不再使用。目前,省廳依據AQ/T 2050-2016等新標準,正在抓緊修訂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露天礦山、小型露天采石場、尾礦庫新的評分辦法,并于近期公布實施。2013年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公布的《石油行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分辦法》《選礦廠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分辦法》仍然有效,評審單位應嚴格按照評分辦法及有關規定,開展陸上石油天然氣開采和選礦廠的標準化評審工作。
(三)進一步規范標準化等級評定。
1.報告。企業在開始創建標準化時,應告知應急管理部門行業監管處(科)室;企業創建滿1年,行業監管處(科)室認為可以提交評審申請的,出具創建指導意見書。
2.自評。企業自主開展標準化建設工作,成立由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的創建工作組,對照相應標準開展創建,創建完成后安排不少于6個月的試運行。試運行結束后,對照相應評定標準開展自評,形成自評報告,并在企業內部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3.申請。企業自愿申請評定標準化等級,申請評定標準化等級的企業應當向評審組織單位提交自評報告和行業監管處(科)室出具的創建指導意見書,提出評審申請;評審組織單位收到評審申請后,應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申請材料審查工作,將審查意見書面通知企業,并報應急管理部門行業監管處(科)室。
4.評審。企業按照市場化原則自行選擇評審單位;評審單位接到評審通知后,應當在3個月內完成評審;評審完成后,評審單位應當編寫符合要求的評審報告,評審報告要經申請企業主要負責人簽字確認后,報評審組織單位。
5.監審。應急管理部門行業監管處(科)室應指定一名現場監審員,對企業標準化評審現場檢查全程監督,并在監審結束后3日內,撰寫監審報告報送相關的應急管理部門監管處(科)室,并對監審報告的真實性負責。
6.審查。評審組織單位應對評審報告進行初步審查,并制作審查意見書。對評審報告審查合格的,報應急管理部門審核;審查不合格的,應退回評審單位并說明理由。
7.抽查。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受應急管理部門委托,對評審單位的現場評審工作進行抽查,抽查企業的比例不少于50%,并形成抽查報告。抽查不合格的,評審單位一年內不得開展標準化評審。
8.審核。應急管理部門行業監管處(科)室應當召開會議審核評審組織單位的審查意見書和監審報告,審核通過的予以公告。公告期滿無異議的,由應急管理部門委托評審組織單位頒發標準化證書和牌匾。
9.評估。取得標準化證書的企業應當建立標準化運行質量和效果年度自評估制度,每年對本單位運行情況自評1次并提交自評報告,確保本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運行有效。
10.換證。企業標準化證書有效期屆滿后,應在標準化證書有效期滿前3個月內,提出復評申請或者直接申請換發安全生產標準化證書、牌匾。經復評或應急管理部門評估后,符合有關規定的,頒發新的標準化證書和牌匾。
(四)加強標準化達標企業監督管理。
非煤礦山企業取得標準化等級證書后,要自主保持標準化體系的持續運行并不斷改進。標準化證書有效期為三年,有效期屆滿前,企業可以自愿申請復評,換發證書和牌匾;未提出復評申請的,標準化證書到期自動作廢;標準化水平達到更高等級要求時,可以自愿向相應評審組織單位提出更高標準化等級評審申請。應急管理部門要加強對本單位公告的達標企業的監督檢查,發現評審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在證書有效期內遲報、漏報、謊報、瞞報生產安全事故,或者發生生產安全死亡事故,或者發現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等行為的,由原公告單位撤銷其標準化企業等級。被撤銷標準化等級的企業,應將證書、牌匾交回原發證單位,自撤銷之日起滿1年后,方可重新申請評審。
(五)落實標準化企業激勵政策。
對取得標準化等級的企業,按規定下調安全生產責任保險費率,列入安全生產誠信管理體系,優先推薦企業及其相關人員參加先進的評選;應急管理部門在監督檢查中,標準化企業首次被發現的一般安全隱患,除依法必須實施行政處罰外,首次原則上以整改安全隱患為主,減輕或不予行政處罰;非煤礦山企業申請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手續的,其金屬非金屬礦山獨立生產系統和尾礦庫在提出延期申請之前6個月內經考評合格達到標準化等級的,可以不提交安全現狀評價報告,但需要提交標準化等級的證明材料;非煤礦山企業達到標準化等級二級以上,并符合《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20號)第二十條有關規定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申請延期時,經原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機關同意,不再審查,直接辦理延期手續。
四、工作要求
(一)實事求是,注重實效。非煤礦山企業開展標準化建設工作時,要根據本企業的礦山類型、生產規模、管理水平、技術力量、員工素質等特點,制定切合實際的標準化建設工作方案。實施過程中要注意循序漸進、逐步深入,避免急于求成;要注重員工安全意識和素質的整體提升,注重企業硬件保障水平和安全管理水平的整體提升,堅決克服形式主義。
(二)聚焦問題,補齊短板。各級應急管理部門和非煤礦山企業要對照相關法規、標準的規定,認真查找本地區、本單位標準化建設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差距,深刻剖析產生問題的根源,堅持問題導向,有針對性地采取措施,切實改進工作方法,解決突出問題,推動標準化建設水平逐步提升。
(三)依法依規,強化監督。各級應急管理部門在推進非煤礦山企業標準化建設工作中,要強化法治意識,堅持依法行政。要加強對非煤礦山企業的監督檢查,督促其認真開展標準化建設,但不能強制要求評審或將標準化等級作為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前置條件。
(四)規范管理,提高效率。為規范標準化評審工作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省廳正在組織開發企業標準化信息管理系統。標準化信息管理系統投入使用前,按現有方式報送紙質材料。標準化信息管理系統投入使用后,各級應急管理部門要督促評審單位和非煤礦山企業使用該系統,實現標準化評審工作在該系統上運行,年度標準化自評報告在系統中上傳,切實提高標準化工作的科學化、信息化、規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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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應急管理廳
2020年8月3日